地方教會的信仰與實行

(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「地方教會的信仰與實行」一書)

地方教會的信仰與實行

開頭的話

我們願使公眾知曉,在主恢復中的基督徒絕對持守「共同的信仰,」(提多一章四節「共信之道」原意,)乃是最正統的基督徒。我們接受了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主和救主;現今祂活在我們裏面是我們的生命,祂也是我們的一切。我們愛祂、事奉祂,也盡力引領別人對祂有活的認識。我們在各地方聚集在一起,僅僅是一班蒙血洗淨、得了重生,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,我們並無任何宗派背景,我們只求為基督的身體作合一的見證。我們歡迎所有的真信徒,他們是我們在基督裏的弟兄和姊妹,我們尋求與他們有交通。我們衷心渴望主在地上的見證能瞉擴展,大得加強,使祂的新婦得以豫備好,迎接祂早日回來。求主在這些日子,尊榮並表白祂自己在地上的工作。

我們的信仰

一、我們相信全本聖經是神完整的啟示,字字都是聖靈所默示的。

二、我們相信神是獨一的三一神,父、子、靈同等,共存,從亙古到永遠。

三、我們相信神的兒子,就是神自己,成為肉身,成為人,名叫耶穌,由童女馬利亞所生,來作我們的救贖主和救主。

四、我們相信耶穌是真正的人,曾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,使人認識父神。

五、我們相信耶穌是神用聖靈所膏的基督,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流血為我們成功了救贖。

六、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埋葬三日以後,就從死裏復活(肉身上和靈性上;)並在復活裏成為賜生命的靈,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。

七、我們相信基督復活後升到天上,被神立為萬有的主。

八、我們相信基督升天以後,將神的靈澆灌下來,把祂所揀選的肢體浸入一個身體裏;神的靈,也就是基督的靈,今天在地上運行,叫罪人知罪,重生神所揀選的人,住在基督的眾肢體裏,使他們在生命裏長大,並建造基督的身體,讓祂得著完滿的彰顯。

九、我們相信在這世代的末了,基督要回來提接祂的眾肢體,審判世界,得著全地,並建立祂永遠的國度。

十、我們相信得勝的聖徒要在千年國度裏與基督一同作王掌權;並且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,都將有分於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裏神聖的福分,直到永遠。

我們的立場

一、我們持定聖經,但不是按著任何傳統的解說,而是遵照神純正的話語。

二、我們持定基督,祂是活石、基石、身體的頭,也是教會的生命和實際。

三、我們持定基督身體的真合一。我們不是結黨,不是宗派,不是無宗派,也不是在宗派之間。

四、我們在各地站住所有信徒合一的立場;凡是在基督裏蒙寶血救贖,由聖靈重生的信徒,我們都承認他們是當地教會中的肢體。

我們的使命

一、傳揚恩典與國度的福音,使罪人得救。

二、供應生命,使信徒在基督裏長大。

三、在各地建立教會,使信徒在地方上實際地成為基督團體的彰顯。

四、依據聖經釋放神活潑的話語,使信徒得著滋養而長大成熟。

五、建造基督的身體,豫備新婦,迎接新郎基督的再來。

我們的盼望

一、我們盼望一切神所命定得永生的人都相信主耶穌。

二、我們盼望一切重生的基督徒都追求生命的長大,而不僅僅追求知識的加增。

三、我們盼望一切尋求主的基督徒都看見教會的異象,進入當地實際的教會生活。

四、我們盼望主得著一班餘留的得勝者,好豫備祂的新婦。

五、我們盼望生命長大,催促主的回來,並有分於有福的被提和將來的國度。

關於恢復

我們在地方教會中乃是為著神的恢復,為了使人正確領會我們的見證,我們需要對「恢復」下一基本的定義。

一、「恢復」一詞的意思是某物失而復得,或某事遭受了破壞之後得著復興,回復到原初正常的光景。說神在恢復某些事,意思就是這些事在教會的已過年代中被遺失了、變質了、敗壞了,如今神來使這些事回復到原初的狀態或光景中。

二、歷代以來教會已經墮落了,所以需要照著神原初的心意得著恢復。說到教會,支配我們異象的,不該是現今的情形,也不該是傳統的作法,而該是神原初的心意,以及祂話語裏所啟示那不變的標準。我們認為新約聖經所啟示的教會不僅僅是歷史上的前例,也是今日教會實行的典範。

三、神的恢復並非開始於二十世紀。雖然開始恢復的日期很難確定,但將其定於路德馬丁的宗教改革時期則最為適宜。自宗教改革以來,神的恢復歷經好幾個階段,經過在波希米亞(Bohemia)由辛生鐸夫(Zinzendorf)所領導教會生活的部份恢復,以至普利茅斯弟兄們(Plymouth Brethren),揭開許多寶貴的聖經真理,接著推展至真實經歷內住的生命,一直達到現今的階段:建立真正的地方教會,作為基督身體的彰顯。

四、今天在主的恢復裏,祂在做兩件事:一面祂恢復經歷基督的豐富,就是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;另一方面祂也恢復教會生活的實行。這兩件事是並行的,因實際的教會生活乃是享受基督豐富的結果。我們今天在主的恢復裏都能見證,基督有追測不盡的豐富,祂是包羅萬有的一位,來作我們的享受。不僅如此,我們也見證主給我們負擔,照著神純正話語的啟示來實行教會生活。

關於救恩

一、神在基督裏已經為人豫備了完滿且全備的救恩。這完滿的救恩包括了我們全人-靈、魂、身體。在神的救恩裏,人的靈得著重生,魂被變化,身體也要改變形狀。

二、人要得救,必須對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身位及工作有活的信心。凡是真正得救的人都有聖經所說「共同的信仰,」包括我們得救所必須相信的要項:聖經是完整的神聖啟示,完全由神所默示;只有一位獨一的三一神-父、子、靈;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,道成肉身成為人;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流出血來救贖我們;第三天祂的身體從死人中復活;祂已被高舉在神的右邊,被立為萬有的主;將來祂為著屬祂的人還要再來,並要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。

三、永遠的救恩是本乎恩、藉著信,不是憑我們的行為。

四、人要得救,必須與耶穌基督有活的接觸。所以,我們帶領不信的人得救時,強調禱告與呼求主的名。根據羅馬書十章九節,人要得救,必須心裏相信,口裏承認。

五、人一旦得救了,便有得救的證實與得救的穩固。我們一次得救,便永遠得救。

關於基督徒的生活

一、重生

基督徒的生活開始於重生。重生就是我們藉著基督的救贖,在我們的靈裏從聖靈而生,(約翰三章六節,)因而神將祂的生命和性情分賜到我們的靈裏,使我們的靈因神的生命活過來。

二、分別

真正基督徒的生活必須和這敗壞、邪惡的世界有徹底的分別。這樣的分別不是根據律法、人為的規條,而是照著那住在我們裏面之聖者的生命和性情。我們藉著基督救贖的血,藉著聖靈,在主耶穌的名裏,就被分別出來歸給神。為了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,我們必須維持這一個分別的地位。我們雖然不屬於世界,卻在世界上過敬虔的生活。

三、奉獻

基督徒的生活是奉獻的生活。奉獻給主就是將自己完全交給主,不是要為祂作甚麼,也不是要成為甚麼,而是使自己成為一個活祭,合乎祂用,使祂能照著祂的美意,在我們身上,在我們裏面作工。我們奉獻給主,是因為我們愛祂,並且樂意屬於祂。我們也承認我們已經屬於祂,因為祂用寶血買了我們。我們在地方教會中不是為自己而活,乃是為著神、為著實現祂永遠的旨意而活。

四、愛主

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中,我們也強調愛主。神最巴望的就是我們愛祂。我們能見證我們的主耶穌是全然可愛的一位,祂得了我們的心;我們愛祂,不是用我們自己的愛,乃是用祂先愛我們的愛。

五、神的話

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中,讀經佔有極重要的地位。我們鼓勵所有在地方教會裏的聖徒要規律地讀經,甚至一年讀一遍。我們閱讀聖經、查考聖經,並藉著禱告,將主的話當作屬靈的食物來接受。凡聲稱有從聖靈而來的教訓、感動及引導,都必須用神話語的啟示來加以核對。雖然聖經在許多事上啟示出神的心意,但對我們而言,聖經主要不是一本道理的書,而是一本生命的書。我們讀經不僅僅是為了得知識,而是要藉著禱讀經文來接觸主耶穌,祂自己就是活的話。

六、禱告

基督徒的生活也是禱告的生活。在禱告中我們享受個人與主甘甜、親密的交通。藉著禱告我們宣告,我們倚靠神、順服祂,渴望與祂配合,來實現祂的旨意。我們鼓勵所有在地方教會裏的聖徒,每天要有一段個人禱告的時間。

七、經歷基督

我們從聖經中的啟示看見,基督徒的生活實際上乃是基督自己活在我們裏面。因這緣故,我們極其著重對基督的經歷。根據新約的書信,基督是啟示在我們裏面,活在我們裏面,成形在我們裏面,安家在我們裏面,在我們身上顯大,並且對我們要成為一切,又在一切之內。我們不是照著外面的榜樣來效法基督,而是讓內住的基督佔有我們裏面的全人,在日常生活中彰顯祂自己,而活出基督,並憑基督而活。

八、釘十字架的生活

身為真正的基督徒,我們必須過釘十字架的生活。我們不以基督的十字架為恥,也不從十字架的窄路上退縮。我們若要真正經歷基督,並憑祂而活,就需要在我們的生活中天天經歷十字架主觀的工作。我們已多少看見人墮落的肉體在神眼中是何其醜陋,我們接受神對肉體的審判;不僅如此,我們還看見己和天然的人都是敵擋神的,因此我們歡迎基督的死內裏的工作,好叫我們經歷基督,並在祂復活生命的大能裏憑祂而活。

九、滋養

我們若要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,就需要天天藉屬靈的食物和飲料得著滋養。因這緣故,我們強調享受基督作我們屬靈的食物和飲料;我們在那靈裏面,並藉著主的話,享受祂作生命的供應。就如主自己說過:「喫我的人,也要因我活著。」(約翰六章五十七節。)主就是那活的糧、生命的糧、神的糧,是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,(約翰六章三十三節,三十五節,五十一節,)我們每天都靠祂得著滋養。

十、在生命裏長大

在地方教會中我們強調一件事,就是在基督徒的生活中,我們該在生命裏正常地長大。我們不滿意停留在屬靈嬰孩的階段。神聖的生命和屬人的生命一樣,必須有正常的發展,導致成熟。所以我們既是尋求主的人,便追求生命的長大。我們渴慕成為長成的人來彰顯主,有祂的權柄來代表祂,並從事屬靈的爭戰來擊敗祂的仇敵。

十一、為人生活

我們基督徒也該過著正常的為人生活,不偏激,各面都均衡。我們渴望我們的全人-靈、魂、體都得保守來榮耀神。我們在一切的人際關係上,尋求彰顯耶穌的人性;在一切為人的生活行動上,無論在家庭、學校、鄰舍間、工作場所,都為耶穌作美好的見證。對我們而言,基督徒的生活和日常的為人生活是不可分的。我們愈在基督裏長大,就愈有真實的人性,也愈實際享受耶穌那拔高、變化過的人性。

十二、那靈

基督徒的生活是照著那靈而行的生活。在那靈裏而行就是照著那靈來生活為人。所以我們需要將心思放在靈上,並治死身體的行為。(羅馬書八章六節,十三節。)我們照著那靈生活行動的時候,神所有義的要求便自然而然成就在我們身上。惟有活在靈裏,照著靈生活行動,聖經上所啟示神聖的事對我們纔會成為實際。因此,我們要作正常的基督徒,就必須認識那靈,活在那靈裏,並照著那靈生活行動。

十三、變化

許多基督徒都知道靈的重生和身體的改變形狀,但卻忽略了魂的變化這件要緊的事。然而聖經說:「只要心思更新而變化。」(羅馬十二章二節,另譯。)我們因此承認,魂需要藉著生命之靈內裏的工作在性情上有所變化。我們被變化的時候,我們裏面就發生了改變。我們的魂被神的素質浸透,就純潔了、聖別了,因此魂就能盡神所創造的功用,將那住在我們裏面重生之靈的主彰顯出來。這種魂的變化與我們豫備迎見主的再來有極密切的關係。凡願住在祂聖別、榮耀面光中的人,不僅必須在地位上得成聖,也必須在性情上有變化。這種變化需要消極方面十字架的運行,以及積極方面生命之靈的工作。

十四、改變形狀

最後,到了基督徒生命經歷的最高點,我們的身體要改變形狀,和主榮耀的身體相似,(腓立比三章二十一節,)聖經稱之為身體得贖,兒子名分完滿的經歷。所以,基督徒的生活開始於重生,經過變化,完成於身體的改變形狀。

關於教會生活

一、團體的生活

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從我們裏面活出作生命的基督,本質上是一種團體的生活。新約聖經中有許多說法都證實這一點:我們是神羊群中的羊,是神建造裏的活石,是葡萄樹上的枝子,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。雖然我們還是單個的人,但我們不該再過單獨的生活,也就是說,不該單顧自己的興趣、活動,和目標;反之,神巴望我們過團體的生活,有基督身體的感覺,顧念別人的事,關心教會的建造。所以,我們所經歷的,不僅是恢復正常的基督徒生活,也是恢復正常的教會生活。

二、基督元首的地位

我們在教會生活中,需要尊崇基督元首的地位。我們是身體,祂是身體獨一的頭。無人無物可以僭奪基督元首的地位。凡是羞辱基督元首地位的制度、組織、帶領,我們都無法容讓,我們中間沒有永久、職位、組織的帶領。此外,也沒有階級制度。我們鼓勵身體中所有的肢體,與元首有直接的交通,從祂接受生活行動上一切的指引。在基督和祂身體的眾肢體之間,我們不承認有小頭、有居間人。

三、交通

我們尊崇基督元首的地位,也享受基督身體的交通。我們確認,我們在基督裏不該再過單獨的生活。反之,我們極其重視身體上肢體之間的交通。我們何等享受在基督身體中流通的生命之流!我們見證這一個流、這一個交通,乃是有福的實際!

四、合一

在教會生活中,另一件要緊的事就是保守一。主在釘十字架以前禱告說,願那些信祂的人合而為一,正如祂與父是一一樣。所以,我們必須竭力保守基督身體獨一的一。地方教會是當地所有的信徒在一的立場上所建造起來的,正是為著彰顯這個一。我們必須顧到一,因此我們必須棄絕、憎惡所有的分裂。今天基督徒分門別類的光景實在羞辱主的見證!在教會生活中,我們為基督身體獨一的一而站住。為了保持這一,我們信徒在一的立場上聚集,照著共同的信仰接納所有的信徒,並追求在基督裏長大,好叫我們能與祂同在父和父的榮耀裏,在此我們就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了。我們相信,主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的禱告要在地上得著答應,當我們完完全全合而為一的時候,世人就要相信並知道父差了子來。

五、彼此照顧

在教會生活的實行裏,我們實際地照顧聖徒,就是基督裏的信徒。我們樂意彼此擔當重擔、接待客旅、打開家庭作交通之用;也樂意在基督的名裏,藉著愛心的服事,解決弟兄姊妹實際的需要。我們彼此鼓勵、彼此挑旺、彼此供應生命、並且彼此建造。我們的教會生活不侷限於會所的聚會,而是隨時隨地進行的。

六、良心

在教會生活裏,我們也尊重別人的良心;這意思是說;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有自由照著各人的良心,以及藉著從神的話所得到神的光來跟隨主。並沒有外在的控制來塑造、操縱我們的日常生活,也無人有權力漠視我們的良心;沒有壓制,也沒有強迫。反之,我們鼓勵眾人在神面前徹底對付各人的良心,並且對神對人保持無虧的良心。所以,我們顧到自己的良心,也顧到別人的良心。

七、聚會

教會生活乃是聚會的生活,所以我們通常一星期有好幾次的聚會。對我們來說,聚會不是苦事,而是一種享受。在教會的聚會中,我們從主得著供應、加力、激勵、光照、感動、裝備、建造,及託付。在正當的教會生活中,個人的基督徒生活和團體的聚會生活是平衡的。個人與主同在的時間不能取代聚會,聚會也不能取代個人的時間。我們樂意個人與祂相會,我們更享受團體與祂相會。我們見證,在教會的聚會中,當我們聚集在祂的名裏,復活的基督的確與我們同在。

八、眾肢體盡功用

在教會生活裏,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都能盡功用。我們的功用雖然不同,但我們都有功用,而且每一個肢體的功用都很可貴。我們絕對棄絕聖品與平信徒的制度,這是撒但的策略,要破壞基督身體上眾肢體的功用。在地方教會中,我們沒有聖品階級,也沒有平信徒;我們都是身體上的肢體,所有的肢體都有權照著自己的度量來盡功用。不僅如此,我們也沒有牧師,沒有清潔工,所有的聖徒都可以在聚會中分享,都可以有分於整潔服事。

問題

對我們的信仰和實行有興趣的人,曾向我們題出了許多問題。以下列出其中的一些問題,以及扼要的答覆:

一、你們的教會叫甚麼名稱?

地方教會沒有名稱,我們所持守、所尊崇惟一的名,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。教會採用別的名,乃是羞辱主。「地方教會」不是一個名稱,這是描述教會的地方性和顯出,就是在一個地方的教會。若是用英文大寫字母印出「地方教會」,那就大錯特錯了,因為這樣會叫人以為我們的名稱是「地方教會。」正如月亮就是月亮,不管它在甚麼地方被人看見;照樣,教會就是教會,不管她是建立在那一個地方。當教會建立在耶路撒冷,就是耶路撒冷的教會;(行傳八章一節;)建立在安提阿,就是安提阿的教會。(行傳十三章一節。)照樣,今天在安那翰,教會實際的彰顯就是安那翰的教會。我們是地方教會,在真正一的立場上奉主的名聚集。

二、誰帶領你們?

我們惟一的帶頭人是基督。我們並沒有官式、永久、組織化的帶頭人。此外,也沒有任何階級制度,沒有普世的帶領人。我們認為沒有一個人是絕對正確的,我們並不盲目跟從甚麼人;反之,我們只隨從那些按著神話語的真理來教導並實行的人。那些帶頭的不是轄管聖徒,而是在愛中牧養他們。照樣,帶頭的人並不控制教會,而是基督的僕人,供應活的話,來服事聖徒。

三、你們的總部設在那裏?

每一個地方教會在行政上是獨立的,所以沒有中央總部。我們不該以為有那一個特定的教會是帶頭的教會;所有的地方教會在主面前都有同等的地位。

四、你們在聚會中作些甚麼?

在聚會中,我們禱告、讚美、唱詩、作見證,並供應主的話。每個星期日有擘餅聚會,我們歡迎所有主的兒女都來與我們一同分享餅杯。教會的聚會是公開的,所有的信徒都可自由參加。

五、甚麼是禱讀?

「禱讀」是複合的用詞,描述我們用聖經的話來禱告。我們禱讀主話,要享受話中所蘊含生命的素質,因而享受聖經作我們的食物。經過多年的經歷,我們能作見證,因著禱讀聖經中神的話,我們得了造就、加力,和靈感。但是我們禱讀聖經,重複經上的話來向神禱告,意思並不是說,我們忽略了平常的讀經,以及仔細研讀神的話。

六、甚麼叫作喫主、喝主?

今天這個詞冒犯了一些人,正如在主耶穌的時候,冒犯了那些宗教人士一樣。主在約翰福音第六章說,我們若不喫祂的肉,不喝祂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我們裏面;因為祂的肉是真食物,祂的血是真飲料。在我們的經歷中,基督是救贖的羔羊和生命樹;要憑祂而活,就需要享受祂作羔羊和生命樹。不但如此,主也是我們的活水,我們喝祂,就有滿足。所以,喫主、喝主,就是在靈裏藉著神的話來接受祂作我們屬靈的食物和飲料。

七、甚麼叫做「神的經綸」?

「經綸」這個詞來自希臘文oikonomia,意思是家庭管理,也包含管家職分、行政、分賜,就是一種分配的過程。從全本聖經所啟示神永遠的旨意來看,神的經營就是指神聖的管理,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,以產生並建造教會。

八、你們對「三一」持著形態論的觀點麼?

當然不是!形態論是異端。形態論不是教導神格的三者-父、子、靈-永遠並存,卻宣稱這不過是神聖本質暫時的顯明。根據聖經,我們相信神在本質上是三而一,又是一而三的。當然,我們承認神格在永遠裏有「三」的區別。不過,關於三一,我們不重在道理上對神本質的分析,而重在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。在關乎神的道理上,我們的正統決定於我們的教導是否合於神純正的話語。人若在聖經的光中公平地來看我們對三一神的信仰,就會發現我們所信的既不是形態論,也不是三神論,我們所信的乃是根據神純正的話語對三一神的啟示。

九、你們教導「人進化為神」嗎?

這種對我們的指控是完全不實,毫無根據的。我們是根據聖經教導說,神要將自己分賜到人裏面,信徒因著被神的素質所浸透,就漸漸變化。我們是神的眾子,有分於神的生命和性情,這件事實並不是說,我們成了神自己。不錯,三一神已作到我們裏面,我們也有分於祂的性情,但我們絕不會進化為神。

十、你們教導「撒但在人的身體裏」麼?

人喫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墮落了,撒但的性情-罪-就注入到人的身體裏,使人的身體變成了肉體。人的墮落不僅僅是在身外有了過犯,也是在身內受了毒化和污染。根據羅馬書第五章至第七章所說,罪實際上就是撒但的人格化,在我們的肢體裏活動。所以可以說,撒但成為罪,住在人的肉體裏。但這並不是說,在人以外,沒有撒但客觀的存在,因為聖經明說他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。不但如此,聖經也啟示墮落的人是魔鬼的兒女,魔鬼是他們的父。(約壹三章十節;約翰八章四十四節。)作魔鬼的兒女就是有撒但的生命和性情。因著我們的肉體裏有撒但的生命和性情,所以我們根據神的話就說,撒但以罪的形態住在人的肉體裏面。

十一、地方教會的經濟來源如何?

每一個地方教會都是由其成員甘心奉獻而得著供給。地方教會的財務隸屬於當地教會的行政,其他地方教會不負財務上的責任。地方教會的財務和行政都是獨立自主的。我們鼓勵眾肢體照著從主領受的託付,將奉獻的事行在暗中,不要張揚。在聚會中我們不收取奉獻款,也很少題及財物的事。我們有財務收支表可供眾肢體查看。就財務而論,地方教會是以非營利宗教團體向政府登記的。

十二、你們對於那些有歷史、有制度的基督教會存著怎樣的態度?

我們是在歷史的、組織的、制度化的基督教以外,因為我們認為基督教這一個體系,滿了不合聖經的教訓和作法。為了真正恢復聖經中所啟示的教會生活,我們在地方真正一的立場上,在主的名裏聚集。

十三、你們對其他的基督徒態度如何?

我們要特別說明,我們不相信也不教導,人必須在地方教會中纔是真基督徒。我們承認在羅馬天主教,在基督教的各宗各派和獨立團體裏面,有許多真正蒙主寶血洗淨、由聖靈重生的信徒,我們在主裏接納他們為我們的弟兄和姊妹。我們歡迎所有對主耶穌有得救之信心的人,來參加我們所有的聚會,特別是擘餅聚會,和我們一同見證基督身體的一。雖然為著良心的緣故,我們必須在組織的宗教以外,但我們與基督裏的弟兄姊妹並沒有間隔。我們向主忠誠,為著主見證的緣故,站在教會獨一的立場上。然而我們並不是存著狹窄、排斥、結黨的靈來採取這立場;反之,我們是為著整個身體來站住立場;我們接納所有的信徒,正如主接納了我們一樣。

十四、你們對政府的態度如何?

根據聖經所說,人間的政府是神所設立的,用以確保和平,維持秩序。為著良心的緣故,所有的基督徒都必須服從國家的權柄。所以我們服從政府當局,順從他們,作國家的好國民。我們隨時準備向神所設立的政府盡一切的義務。

見證的話

我們願意作一點經歷基督和實行教會生活的見證,作為結語。我們要對所有的人作見證:主吸引我們恢復對祂起初的愛,帶領我們以祂自己作生命和一切。我們認識主耶穌是全然可愛的一位,是千萬人中的至美。祂是宇宙中

最美麗,最富吸引的一位,祂已得著我們的心,吸引我們熱愛祂,奉獻給祂。馬利亞怎樣將玉瓶打破,用香膏來膏主,我們也渴望將自己傾倒在祂身上。有一個教會的弟兄寫了一首詩歌,其中一節將這種渴望表露得很貼切:

寶貝主,我將真哪噠香膏,

為你愛,欣然打破傾倒,

我的主,我前來膏你的頭,

看哪,主,為你我獻上好。

親愛主,我甘願為你枉費,

愛著你,我深處就滿足。

為著你,貴重油我早豫備,

要將愛從心深處倒出。

我們要見證,我們的心不是被一種教導、一種作法、一種運動所奪。我們乃是被一位奇妙的人物-基督自己-所征服。最重要的是,我們願意對神、對人、對空中執政的、掌權的作見證:這位可愛的主配得我們一切的所是和所有。我們首要的責任和呼召,就是彰顯祂在我們裏面的所是,以及祂向我們的所是,藉此來見證祂。願主帶領我們到一個地步,能和使徒保羅一同說:「我活著就是基督!」隨著享受這位追測不盡、包羅萬有的基督,我們還有特權有分於實際教會生活的恢復。今天,靠著主的憐憫和恩典,主正帶領我們回到起初,回到對基督的享受和教會生活的實際裏。

在主恢復裏的同工們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