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中女人的地位 & 一夫一妻的原則

問題一 聖經中女人的地位

蒙頭的原則

哥林多前書

11:3 我且願意你們知道,基督是各人的頭,男人是女人的頭,神是基督的頭。

11:4 凡男人禱告,或是申言,若蒙著頭,就羞辱自己的頭。

11:5 但凡女人禱告,或是申言,若不蒙著頭,就羞辱自己的頭,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。

蒙頭的原因

11:7 男人既是神的形像和榮耀,就不該蒙著頭,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。

11:8 男人原不是由女人而出,女人卻是由男人而出,

11:9 並且男人不是為著女人創造的,女人卻是為著男人創造的。

11:10 因此,女人為著天使的緣故,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表記。

在神面前是平衡的

11:11 然而在主裡面,女也不是無男,男也不是無女。

11:12 因為女人怎樣出於男人,照樣,男人也是藉著女人,但萬有都是出於神。

沒有強辯

11:16 若有人想要強辯,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,神的眾召會也沒有。

失敗的事例與寓意

人墮落的內在原因乃是女人出頭。(創三2~3,6。)夏娃所以被蛇引誘,是因忘記她的丈夫。魔鬼很狡猾,他知道女人比男人軟弱,(彼前三7,)就以女人為攻擊的目標。不管女人對蛇說什麼,只要她站在那裡對蛇說話,她就錯了,因為這指明她出了頭。她最安全的方法乃是不對那惡者說話,而轉到她丈夫背後藏起來。如果夏娃這樣作,那狡猾者就失敗了。所以人第一次墮落的基本原因是妻子出頭。雖然她有丈夫,她卻自己作主。

女人的意義乃是在神面前代表人。以賽亞五十四章五節說,‘因為造你的,是你的丈夫。’神是宇宙中獨一的男人。不管我們是男性或女性,我們都是祂妻子的一部分。人的地位不是丈夫的地位,乃是妻子的地位;神是我們的丈夫。神是頭,我們不是頭。即使我們是男性,也不是頭。在神面前,弟兄的地位和姊妹的地位一樣。在神的眼中,姊妹是女性,弟兄也是女性。

神是我們的丈夫,我們的頭,我們必須常常保守自己在祂的遮蓋下。女人必須蒙頭,絕不可出頭。(林前十一3,5,14~15。)神既是我們的頭,我們應該一直轉向祂。因著主的憐憫,我已經認識祂。如果我是當日伊甸園中的夏娃,魔鬼來到我面前,我看也不看他一眼。我會轉向我的丈夫,躲在他背後。我會讓亞當作頭,讓他帶頭,那樣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。

女人的失敗是在於越過男人,自己出頭。(參提前二14。)夏娃這一邊的失敗,預表人出頭,並表徵人越過神,把神放在一邊。同樣的原則也行在今天。什麼時候我們把主放在一邊,憑自己行事,我們就被擊敗。如果我們自己努力想要得勝,這努力就是一個失敗,因為這使我們遠離我們的丈夫,我們的頭。永遠不要靠自己作什麼。想靠自己作什麼就是自己出頭,離開了妻子的地位。我們該有智慧,永遠不自居丈夫的地位。

在伊甸園中的夏娃是我們的代表。有時幾乎我們所有的人都照她的方法行事。我們都成了夏娃。無論什麼環境臨到,我們都憑自己去應付。雖然我們會有很多禱告,但是問題一來,我們就忘了我們的丈夫,行事如同沒有丈夫的人。為什麼不轉向你的丈夫?為什麼總是單獨的應付試誘?只要你憑自己面對環境,你就離開了你的丈夫。這是人類第一次墮落基本的因由。作為話語執事,我必須學習不憑自己說話。我在說話的時候,必須倚靠我的丈夫。我必須隱藏在祂裡面,與祂成為一。如果我不這樣作,我就成了另一個夏娃,我就要被擊敗。

現在我們可以看見,我們不必過分責怪撒但。我們都該責怪自己,因為我們都出了頭,沒有尊重我們的丈夫。我們自己出了頭,忘記自己是妻子。作母親的管教小孩子,可能單獨的管教。她們會說,‘我知道怎樣照顧孩子。我作了多年母親,知道該作些什麼,也知道該怎樣作。’你若是採取這種態度,就立刻成了夏娃。你雖然事情作得很好,實際上卻已經失敗。我們必須記得人第一次墮落的原則:人放棄了妻子的地位,僭取丈夫的地位,自己作頭、作丈夫。我們所努力的無論是成功或是失敗,都沒有什麼兩樣,只要我們離開神,以為沒有祂也能行動,就已經失敗了。我們必須看見這點。

問題二 一夫一妻的原則

一夫一妻的教導

創世記

2:24 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聯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

馬可福音

10:6 但從創造之初,神造人是造男造女。

10:7 為這緣故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聯合,二人成為一體;

10:8 這樣,他們不再是兩個,乃是一個肉身了。

哥林多前書

7:2 但為避免淫亂,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

提摩太前書

3:2 所以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,只作一個妻子的丈夫,節制適度,清明自守,端正規矩,樂意待客,善於教導;

3:12 執事只可作一個妻子的丈夫,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。

一夫多妻的起源 - 遠離神

該隱的後代中有一個叫拉麥。拉麥這名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『強壯,』『有能力;』拉麥是人類的第七代,是個有能力的人。他娶了兩個妻子,實行一夫多妻制。(創四19。)因此,一夫多妻制是開始於挪得地的以諾城,挪得的意思是『流蕩。』拉麥為了滿足他的情慾,實行了一夫多妻制。

一夫多妻制是違反神為著人生存所命定的自然律。婚姻是人類生存所必需的。但婚姻必須照著一夫一妻的原則受限制。這原則是神所命定以維持人類生存的。拉麥是第一個破壞婚姻中神聖原則的人。他的第一個妻子名叫亞大,意思是『妝飾。』她是個妝飾並美化自己的人。亞大是注意妝飾的妻子。拉麥有這兩個妻子,就暴露出他的情慾。

有一天拉麥向他的兩個妻子誇口:『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,亞大,洗拉,聽我的聲音,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,壯年人傷我,我把他殺了,少年人損我,我把他害了;若殺該隱,遭報七倍,殺拉麥,必遭報七十七倍。』(創四23~24。)拉麥比他的祖宗該隱還要傲慢,誇口說他殺了傷他的壯年人,害了損他的少年人。因此,拉麥不僅是多妻者,還是殺人者,狂傲的誇口者。

讀了這短短的一段話,我們就能看見人類的頭一個文化,無神的文化,是何等可怕。這一切邪惡的事必定發生在該隱所造的以諾城裏。這可以稱為城市生活,跟今天大城市中的生活一樣邪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