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生命裡得救,在生命中作王

以下信息摘錄自「在靈和真實裡的召會生活」第四篇, 可以幫助我們實際經歷羅馬書第八章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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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靈和真實裡的召會生活

第四篇 在生命裡得救,在生命中作王

讀經:

羅馬書八章二節、四至六節、二十九節,十二章二節、十一節,五章十節、十七節。

羅馬五章有兩處非常寶貴的經節,第一處是十節:“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,既已和好,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。”第二處是十七節:“那些受洋溢之恩,並洋溢之義恩賜的,就更要借著耶穌基督一人,在生命中作王了。”前一節說到,我們要在主的生命裡得救。後一節說到,我們不只能在生命裡得救,還能在生命中作王。

在生命裡得救

十節說,我們原是神的仇敵,因著主耶穌替我們死,我們就得與神和好。和好之後,還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。這裡所說的“得救”,並不是我們平常所領會的免下火湖、免去死亡的得救。這裡所說的得救,包括從罪裡得釋放,成為聖別,變化,模成主的形像,同被建造,配搭成為一個身體,以及將來完全得著榮耀等方面的得救。

當一個人相信主之後,毫無疑問,他就得救了。他原來是神的仇敵,在神的審判之下,是命定要下火湖的。然而,因著主在十字架上,替他死了,他的罪就得著了赦免,不至於下火湖,還得以與神和好,成為神的兒女。這樣得救之後,他還需要在現實生活中得救。這就是十節後半所說的,我們與神和好之後,“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。”這樣的得救不只是罪得赦免,免下火湖,與神和好,還包括了許多其他方面的得救。

從脾氣和驕傲裡得救

比方,有人問你:“你得救之後,還會不會發脾氣?”你肯定回答說,“還會發脾氣。”雖然你得救了,但還有發脾氣的問題。由此可見,在人得救、與神和好之後,還需要另一面的得救。有的人得救二三十年,甚至四五十年了,但直到今天,他們的問題不只是發脾氣而已。一面說,他們得救了;但另一面說,他們還沒有在許多方面得救。在我們信主那天,我們是從神的審判下得救了,不再滅亡,不下火湖;但是我們仍然需要從脾氣蒙拯救。不只初得救的年輕人需要從脾氣裡得救,即使是得救四十年的老年人,也需要蒙拯救脫離脾氣。

在我們相信主,呼求主名的那一天,我們的罪就得著赦免,不至於下火湖,這是一勞永逸的。然而,要從脾氣裡得救,並不是一勞永逸的,乃需要天天地得救。就象人吃飯一樣,不能說,“我是老資格了,已經吃了三十年,可以從吃飯畢業,不需要再吃了。”人若是從吃飯畢業,就等於是宣告死亡。讀書可以畢業,吃飯卻不能畢業。正如人呼吸是不能畢業一樣,一畢業就是死亡了。從脾氣裡得救,是天天時時的事。你可能早上從脾氣裡得救了,但若是不儆醒,中午就又發作了;可能下午三點鐘從脾氣裡得救了,到了五點又發作了。你昨天得救了,今天仍是需要得救。所以,這方面的得救,不象頭一方面的得救,是靠著主的死,一勞永逸的得救,而是需要天天時時的救恩。

要從脾氣裡得救,需要在主的生命裡。一切在生命裡的事,都是時時刻刻的,不是一勞永逸的。以呼吸來說,人不是呼吸一次,就可以一輩子不呼吸了;也不是連呼吸三天,就可以從呼吸畢業了。學生讀書讀了六年,就可以從中學畢業,再讀四年,就從大學畢業。但人不能說,“我呼吸了四年,可以畢業了。”呼吸是不能畢業的,因為這是生命裡的事。我們雖然在信主那天就已經得救,但我們還需要在主的生命裡不斷得救。不單是我們的脾氣,我們還需要從許多其他的小毛病裡得救。譬如,驕傲也是人很難勝過的習性。凡說自己不驕傲的,都是驕傲的人。這也是我們需要得救的方面。

從批評人裡得救

批評人也是一件不容易得救的事。不只老年人喜歡批評,少年人也喜歡批評;批評人是在我們的血輪和天性裡。我們不只批評不喜歡的人,喜歡的人我們也同樣批評。有時我們去會所,看到弟兄姊妹走在前頭,我們心裡就會對他們的髮型、服裝、走路的姿勢,品頭論足。我們外面雖然沒說什麼,裡面卻有一堆批評論斷的話。批評人就像隻小狐狸在我們裡面,不知不覺就作怪起來。

我若問姊妹們,有誰是一周七天,都不曾批評人的?恐怕不容易找到一個。我們不只批評外人,也經常批評自己的家人。比方,作女兒的就常常批評自己的母親。所以,我們的確都需要不斷地得救。這一面的得救,不是因著主的死而得救,乃是因著主的生命而得救。主的死所帶來的解救,是對付我們已往的事;主的生命所帶來的解救,是對付我們今天現實的問題。

從缺乏忍耐裡得救

缺乏忍耐也是我們的一個大問題。沒有人真的有忍耐,因為人的忍耐都是靠不住的。有的人能忍耐五分鐘,不能忍耐十分鐘。有的人能忍耐十分鐘,不能忍耐十五分鐘。而能忍耐十五分鐘的,不一定能忍耐二十分鐘。能忍耐兩件事的,不一定能忍耐三件事。有時候前面百般地忍耐,到末了來了一件事,卻忍耐不下去了。所以,在忍耐這件事上,我們也需要蒙拯救;我們需要在主的生命裡得救。這個在生命裡的得救,乃是天天、時時刻刻的事。這意思是,我們需要天天、時時刻刻與主有交通。在主的生命裡得救,就是借著與主交通,憑主活著。每時每刻,我們都要以主作生命,憑祂活著,在祂的生命裡,我們就能得救脫離脾氣,脫離驕傲,脫離批評人,脫離缺少忍耐,脫離許許多多的毛病。

在生命中作王

羅馬五章告訴我們,我們不僅要在生命裡得救(10),還要在生命中作王(17)。在生命裡得救,主要是在消極一面;在生命中作王,則是在積極一面。比方,有弟兄責備我,我若不在主的生命裡,馬上就會發怨言,起爭論。然而,我若活在主的生命裡,無論他怎樣觸犯我,我終是能蒙拯救脫離我的血氣與憤怒。更積極的是,我不僅得救,還能作王。當他觸犯我的一刹那,我是站在超越的地位上,怒氣不能作王轄制我,反倒是我作王管制它。

我們都知道,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每個家庭生活都有難處。有時是丈夫不容易勝過對妻子消極的感覺,有時是妻子不容易勝過對丈夫消極的感覺;有時是姐姐對妹妹有難處,有時是妹妹對姐姐有難處。我曾見過有的人無論如何就是不喜歡他的妹妹,一看見妹妹就討厭,覺得她天天 嗦,吵得人不耐煩。然而,他後來信主得救了,要怎麼面對這個問題呢?難道要繼續討厭她,或是逃到弟兄姊妹中間躲避她?這都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。在這件事上,他需要在主的生命裡得救,甚至得救到作王的地步。這意思是,他在生命裡超越了那個討厭,不受那個討厭轄制。從前他是受這個討厭轄制,一看到妹妹,心裡就覺得厭煩,就受這厭煩的轄制。現今主在他裡面作生命,他憑這生命活著,就超越了這個厭煩,不再受厭煩的轄制,而在其上作王了。這就是不只在生命裡得救,還能在生命中作王。

秘訣是在靈裡

然而,要如何在生命裡得救,在生命中作王,乃是許多人的疑問。在羅馬書中,我們看見這生命是在靈裡。八章二節說,“生命之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。”這裡的“生命之靈”就是聖靈,主的生命是在聖靈裡,而這個聖靈就在我們的靈裡;所以,這個生命完全是靈裡的故事。我們若要經歷這生命,就必須回到我們的靈裡。譬如,你討厭你妹妹,今天早晨她又惹你討厭。你若是要用你的意志、思想勝過你的討厭,是難以達到的。你能勝過五分鐘,不一定能勝過十分鐘;能勝過十分鐘,不一定能勝過二十分鐘。意志只能維持一時,無法維持得長久,就如你用手托住一樣物品,能托一個鐘頭、二個鐘頭、三個鐘頭,到末了,還是落下去了。這種靠意志的得救是不可靠的。

所以,我們不能靠意志得救,乃需要回到靈裡,在靈裡與主有交通。請記得,我們一回到靈裡,就和主通起來了。這如同馬達一樣,一打開開關,裡面的電就通了;電一通,馬達就轉動了。不是你在外面轉動馬達,而是在裡面通電;裡面電一通,馬達就轉動了。所以,不要用你的意志去勝過難處,乃是要回到靈裡,與主通起來,讓主的靈在你的靈裡是通達的。這樣,你就能得救,得勝,並且作王。這乃是我們得勝的秘訣。所以,千萬不要立志說,“從今天起我不再發脾氣了,不再討厭妹妹了。”這樣的立志不管用。你能立志一時,不能維持長久。你應該常常回到靈裡,與主接起來,讓裡面通電,馬達轉動,你就得救,並且作王了。

變 化

除了從我們的脾氣、厭煩等種種的罪裡得著釋放之外,我們還需要變化。十二章二節說,“不要模仿這世代,反要借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。”變化的意思是,主的成分作到我們裡面,我們裡面就起了生命的變化。這並非外面的改變,並非我從前是急的人,現在變成慢的人;從前走路很快,現在走得緩慢。那不是變化,而是外面的改變。我們不需要外面的改變,乃需要裡面生命的變化,就是有一種生命成分,在我們裡面起作用。

我初得救時,曾聽見人說,某某人得救後,前後判若兩人。我聽見這話,很受感動,盼望自己日後也不再是從前那急躁的我。所以,從那天起,我就定規要不同於已往,說話要慢一點,走路要慢一點。然而,我只成功了三天,之後,我又原形畢露了。這不是變化,變化乃是主在我裡面的生命成分加多,主的生命進到我裡面,把我一點一點地變化了。原來我們都象毛毛蟲,但是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,慢慢地起作用,就使我們變化成美麗的蝴蝶。這不是外面的改變,而是裡面生命的作用和變化。外面的改變是行為的,裡面的變化是生命的,這生命是會起作用的。所以,我們需要一再地回到靈裡;只要回到靈裡,碰著生命的靈,裡面就好象通上電,生命的靈就在我們裡面運行,增加生命的成分。今天增加一點,明天增加一點,至終就從裡面起了生命的變化。我們許多人雖然都得救了,但是在許多方面都還沒有變化,或者有點變化了,但變化得不夠多,不夠豐滿。我們要得著變化,只有回到靈裡。

模 成

羅馬書不只說到變化,還說到要模成神兒子的形像(八29)。我們許多人雖然有變化,但是還沒有成形,沒有模成神兒子的形像。得救的人都有一點象神的兒子,但又不太象,這就是變化得還不夠,模成得還不夠。請記得,我們得著主的恩典,我們的靈活起來了,得著釋放了;但靈得著釋放是一件事,變化是一件事,模成主的形像又是另一件事。我們不只靈要釋放,還要被變化,模成主的形像。這是內裡生命豐富的問題,不是一時之間能達到的,也不是到聚會中呼求主就夠了。呼求主雖是享受主的路,但我們必須讓主在我們裡面流得通,並且一直讓主從裡面通過,我們才會起變化,並且慢慢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。

配搭成一個身體

十二章說到,所有得救的人要配搭成為一個身體(4~5)。這也是我們需要蒙拯救的點。有的人可能得救很久了,至今卻還不能與人配搭。有的人雖然愛主,常常聚會,卻和別人配不來,一直是單獨的,沒有和別人建造在一起。我們需要得救脫離脾氣,需要得救脫離驕傲,脫離缺乏忍耐,也需要從許多小毛病裡得救,但這些都還是比較容易的。要得救脫離單獨,是更不容易的事,這需要更多的得救。有的人得救後,就操練忍耐,不發脾氣,也有相當的進展,但就是不能和別人配搭,作什麼都是自己作,不能接受別人的辦法。這對基督的身體,乃是極大的害處。

主耶穌的生命乃是身體的生命,祂進到我們裡面的生命,是與人配搭的生命。神今天不是要得著一個個單獨屬靈的人,祂乃是要得著一個身體。祂不只需要一班的聖徒,祂更需要一個召會。祂不是要得著許多分散的石頭,而是要得著一個建造起來的居所。所以,我們需要被建造,需要與別人配搭起來。為此,我們需要從許多方面得救,才能與人配搭。

弟兄姊妹在一起事奉主,最大的難處就是配搭。我們許多人各幹各的活都能作,但擺在一起就不行。少年人最不容易服別人,因為每一個人都是英雄好漢;即使是小姊妹也一樣,個個是英雄,個個都有她的辦法、她的出路,都不願輸給別人。這樣的人雖然都愛主,表面上看起來都和諧,實際上卻是不能和別人配搭。

年長的弟兄姊妹也是一樣,彼此相處久了,就越來越圓滑。有的人見面時,握手言歡,一轉過身離開,就說別人的閒話。在社會裡,這是常有的事,但這種光景不該在召會出現。若是少年人個個是英雄好漢,互不相讓;若是老年人個個是圓滑的兩面人,人前奉承,背後批評,結果就都沒有真實的配搭。聰明人都知道,要避免麻煩,最好的辦法就是客卿相安,不要與人太接近,因為太接近就會出事。所以,最好劃一道界線,免得有麻煩。然而,我們在召會中不需要社會的辦法,乃需要活在靈裡。一回到靈裡,生命就轉動,我們就蒙拯救。結果,我們就能和弟兄姊妹配搭在一起。在召會生活中沒有英雄好漢,也沒有老奸巨滑,我們每一個人都活在生命裡,活在靈裡;在靈裡就能一致,就有合一。

操練照著靈而行

要作到這些並不容易,所以需要我們操練。我們要操練經歷主,摸著主,就需要呼求主。然而,這只是入門;呼求主之後,還要靠著主的恩典一直留在靈中,活在靈裡。這就是八章四節所說,“只照著靈而行。”這個靈很難說是聖靈,或我們的靈,因為這靈乃是我們的靈與聖靈聯合成為一靈的靈。林前六章十七節說,“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”我們要照著這個靈而行,就是照著這二靈聯成一靈的靈而行。

照著靈而行,意思是,無論你的生活、行動、言語、行為或大大小小的事,都緊緊地照著靈。在你裡面有一個靈,這靈不只是你的靈,也是神的靈在你的靈裡,你的生活、行動、言語、行為都要照著這個靈。你不要管別人,只要照著這個靈。這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,要停留在靈裡,不要從靈裡出來。這不只是喊主、求告主,更是需要一直停留在靈裡。你要發表什麼,要照著靈發表;你要作什麼,要照著靈作;你要怎樣行動,要照著靈行動;你這個人外在的一切,都要照著裡面的靈。

這樣一來,在凡事上你都會蒙拯救。主的生命成分也會在你裡面,一點一點地加多。你就會有變化,逐漸地模成主的形像,並且逐漸脫離單獨的個性,而能在靈裡與弟兄姊妹相調合一。因為你在靈裡,我在靈裡,大家都在靈裡,自自然然地我們就相調為一了。我們能夠相調為一,就有配搭,就有建造。結果,我們在一起,不只是聚會,而是同被建造;不只是眾聖徒,乃是一個身體;不只是許多愛主的人,乃是一個召會;不只在名義上是一個召會,乃是在生命的實際裡被建造起來,成為一個召會。我們得釋放,被變化,模成祂的形狀,配搭成為一個身體,都是在這生命裡的得救;這個得救完全是在靈裡的故事。這不是道理,道理沒有用,而是需要我們實際地操練。

心思置於靈

我們要照著靈而行,就需要將心思置於靈。羅馬八章六節說,“心思置於靈,乃是生命平安。”心思幾乎是我們全人的主要機關,從前我們的心思都是擺在別的事上,或者擺在我們的努力,或者擺在其他的目標上,很少擺在靈上。現在,我們要操練總是把我們的心思擺在靈上,不管別的,只顧靈。

譬如,有妻子惹丈夫的氣,對丈夫說,“你這兩天脾氣很差,很不講理。”丈夫聽了心裡不高興,心思就動了,就擺在妻子的話上了。這就是魔鬼來逗他。過不了一分鐘,他的心思就有了故事,想要反駁,於是就和妻子吵起來。這就是外面的事來逗你的心思,叫你的心思不擺在靈上。這時作丈夫的,應該呼求主,把心思擺在靈上,不要管妻子講什麼,最好也不要去看她的臉,心思要一直轉向靈,一直擺在靈上,不要擺在妻子的話上。因為撒但一直要把我們的心思拉出去,所以我們要靠主的恩典,把心思拉回來,一直擺在靈上。

又如,姊妹們一到百貨公司,看到櫥窗裡的東西,心思就統統被逗出來了。看到這雙皮鞋很時髦,那件衣服很合式,結果定規買些東西不討主喜悅。這時,姊妹們要記得照著靈而行,心思擺在靈上,不要擺在櫥窗上,要把心思拉回來,一直擺在靈上。姊妹們若能這樣,就一件東西也不會買。我們人有靈、魂、體三部分,我們的靈是在最裡面,心思在中間,最外面是肉體。心思完全是在中立的地位,它可以往外跑,但一往外跑就是失敗,就是作惡,就是得罪主。然而,心思也可以往裡面去,一往裡面,就是得救,就是聖別,就是屬靈,就是變化。所以,我們一直要把心思置於靈。

在我們外面有許多鬼,妻子罵你,這是一個鬼來逗你的心思;你的心思一往外跑,就中了撒但的詭計。百貨公司也是一隻大鬼,常常逗你的心思,而你的心思一往外跑,就跟著鬼走了。許多的報紙、雜誌也都是鬼來逗你的心思,叫你的心思一直往外跑。我們的心思可以說是天天往外跑,在我們的身外,遍地都是鬼,逗我們的心思往外跑。最能跑的就是我們的心思,我們的心思可以跑得比七四七飛機還要快,兩分鐘之內就可以繞地球一周。比如,你要為召會禱告,結果一下想到在美國的兒子,一下想到在英國的女兒,一下又想到在德國的媳婦,還有丈夫在日本作生意。這樣想來想去,兩分鐘就轉地球一圈了,根本無法專心禱告。姊妹們有時到衣櫥去轉一轉,心思馬上就跟著流行跑,滿腦子想著外套、上衣、裙子要怎麼配才好。作買賣的弟兄早晨晨更時,可能心思忽然就轉到銀行,轉到鈔票,轉到軋頭寸。這些都是圍繞著我們的鬼,要來逗我們的心思,拉我們的心思往外跑。

所以,保羅說,“心思置於肉體,就是死;心思置於靈,乃是生命平安。”(八6)我們要一直把心思置於靈。若是把心思置於肉體,就是死;但把心思置於靈,就是生命平安。在靈裡,我們就享受主,因為主就在我們靈裡。所以,我們不只要呼求主,還要一直回到靈裡,停留在靈裡,把心思置於靈。結果,我們的靈裡就發熱、發燒,我們就不僅蒙拯救,還能被變化,模成主的形狀,同被建造,一同配搭成為一個身體。這就是羅馬十二章所說的,基督身體的出現,這就是實行的召會,就是主今天所要的。願主憐憫我們,帶我們回到靈裡,留在靈中,並把我們的心思一直置於靈。